因未及时披露赵丰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兴民智通及实际控制人赵丰遭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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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新浪财经APP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8月9日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北山东证监局”)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智通”)及其实际控制人赵丰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这一决定源于兴民智通未能及时披露赵丰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赵丰本人未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据北京证监局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赵丰作为兴民智通的实际控制人,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然而,兴民智通并未在合理时间内对外披露这一重要信息,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项的规定…
时间:2024年08月10日  |  阅读: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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